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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15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运维支持
  • 发布日期:2015-06-2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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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15年血吸虫病

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州市2015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   


 

泰州市2015年血吸虫病地方病

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

 

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是一组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为全面完成血吸虫病和地方病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消除疟疾工作,根据全省2015年血地寄防工作方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泰州市血吸虫病和地方病 “十二五”防治规划》和《泰州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20)》要求,就2015年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地寄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积极开展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工作,全市查螺面积不少于4000万平方米,及时组织扑灭当年查出的钉螺,对近几年发现的有螺环境组织开展巩固灭螺,灭螺面积不少于160万平方米;开展血清学查病人数不少于2万人,粪检查病5000人,病人治疗率达100%;同时要切实抓好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不发生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人;全面完成南水北调工程沿线乡村和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的血防监测任务;认真抓好国家级血吸虫病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工作;继续落实晚血病人管理和治疗救助政策;扎实做好宁、镇、扬、常、泰五市血防联防联控工作;在做好血吸虫病“十二五”规划终期自评的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国家级“十二五”规划终期评审工作。

(二)碘缺乏病防治:继续认真开展碘盐监督监测,强化食盐市场管理,努力提高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继续抓好人群碘营养监测和科学补碘工作,努力改善人群碘营养水平;认真做好特殊人群无碘盐供应工作;继续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监测工作;认真完成碘缺乏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及碘缺乏病消除和控制评价工作的自评和复评。

(三)寄生虫病防治:严格按照市血地防领导小组印发的《泰州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20)》以及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疟疾防治“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进一步扩大血检覆盖面、提高血检质量;加大疟疾防治培训力度,提高各级医务人员诊治水平;要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对输入性疟疾病例及时进行诊治,杜绝恶性疟疾病例死亡现象的发生;靖江市、兴化市、姜堰区和医药高新区年内要通过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调查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认真抓好肠道寄生虫病防治和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对慢性丝虫病人的关怀和照料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病情复发、减轻病人痛苦。

(四)健康教育:始终把血地寄防健康教育作为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以“4.26全国疟疾日”和“5.15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特别是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的血防“四个一”和碘缺乏病防治“五个一”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购买、食用加碘盐的自觉性,培养人们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增强群众预防血吸虫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相关保障措施

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血地防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血地寄防工作的经费政策,坚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和“分级负担”的精神,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血地寄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血吸虫病疫区乡(镇、街道)政府要在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血防经费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继续增加血防经费投入;有查灭螺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要将血防查灭螺用工列为“一事一议”的重要内容,妥善解决好查灭螺用工报酬。各级血地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继续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的规定,切实承担起本部门在血地寄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血地寄防工作的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血地寄防专业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范畴,统一规划,增加投入,积极创建寄生虫病诊断参比实验室;要不断充实防治力量,配备善于开展防治技术指导、及时有效处理疫情的血地寄防工作人员,并保持血地寄防队伍的稳定,继续关心血地寄防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根据本地的防治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防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泰州市2015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主要

任务分解表                       

 

 

附件

泰州市2015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主要防治任务分解表

   

血 吸 虫 病 防 治

地 方 病 防 治

疟疾防治

肠蠕虫病

防治

慢性丝虫病人关怀照料

人 群 查 病

牲畜查病(头)

查 螺

灭螺面积(万平方米)

健康教育(万人次)

晚血病人救助(例)

渔般民集散地新建公厕(座)

水上作业人员查病(人次)

举办培训班(期)

市(区)财政拨款(万元)

乡财政拨款(万元)

市(区)财政拨款(万元)

碘盐监测(份)

农村饮用水碘监测(份)

尿碘检测(万份)

防治项目培训班(期)

实验室质量控制

血检(万人)

疟疾病例及时报告率

和规范处置率(%)

举办培训班(期)

监    测

血清学查病(万人)

粪 检 查 病(人)

整村查病(村)

工查螺工日( 万个 )

面积(万平方米)

 

肠蠕虫监测(人)

 

蛲虫监测(人    )

合 计

2.0

5000

20

400

5.1

4000

>160

60

5

2

2000

52

139.7

50.2

33.5

1890

108

0.5

6

1.55

100

7

6000

3500

海 陵

0.21

1000

2

30

0.30

140

10

8

0

0

0

6

20

8.0

5

240

0

0.065

1

-

0.13

100

1

1000

500

高 港

0.22

1000

4

50

0.63

350

140

10

2

1

600

4

20

2.5

5

300

0

0.065

1

-

0.08

100

1

1000

500

兴 化

0.26

0

0

0

0.04

30

有全灭

1

0

0

0

3

10.3

4.1

5

336

34

0.1

1

0.48

100

1

1000

500

靖 江

0.35

1000

4

60

1.20

780

有全灭

11

2

1

700

10

26.8

10.8

5

318

10

0.075

1

0.21

100

1

1000

500

泰 兴

0.50

1000

5

150

1.40

1600

有全灭

16

0

0

700

15

34.4

13.4

5

318

20

0.09

1

0.36

100

1

1000

500

姜 堰

0.40

1000

4

110

1.30

1000

有全灭

12

1

0

0

10

21.8

8.7

5

318

44

0.075

1

0.24

100

1

1000

500

医药

高新区

0.06

0

1

0

0.20

90

10

1.8

0

0

0

3

6.0

2.3

3

60

0

0.03

0

-

0.05

100

1

0

500

农业

开发区

0

0

0

0

0.03

10

有全灭

0.2

0

0

0

1

0.4

0.4

0.5

0

0

0

0

-

0

100

0

0

0






























 


抄送:省血地防领导小组,省卫生计生委,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

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

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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